古时候,大家写诗写文章,总喜欢引用典故,也就是掉书袋子,好好的一句话里面加了好多层意思,比如李白《将进酒》中的:“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就引用了曹植的典故。后人用典也是越用越多,以至于普通人看上去简直是不知所云,自己文人的小圈子倒是津津乐道。
我们现在使用术语也有这种趋势,无论哪个学科,随着专业化水平的不断提升,术语是随处可见。想想看,我们竟然连CPI这种专业词汇都掌握了。其实这也不是什么坏事,并非像Ptolemy君所言必须要提倡“平易的中文”,对于术语的应用更有利于圈内人的交流,比如法律人之间,许多复杂的概念比如说“法律事实”你就可以用“一词以蔽之”,没必要把每个概念像教科书那样把大段的解释搬出来,节省大家的时间。
当然了,对于术语我了解的很少,法律之外的术语更少,所以,我了跟上潮流,还是学习一下术语了。
- 帕累托最优(Pareto Optimality)
帕累托最优是指资源分配的一种理想状态。假定固有的一群人和可分配的资源,如果从一种分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的变化中,在没有使任何人境况变坏的前提下,使得至少一个人变得更好,这就是帕累托改善。帕累托最优的状态就是不可能再有更多的帕累托改善的状态;换句话说,不可能再改善某些人的境况,而不使任何其他人受损。
经济学理论认为,如果市场是完备的和充分竞争的,市场交换的结果一定是帕累托最优的。
这是挺美好的一个概念,尽管我们只能无限的接近。这个理论其实可以套用到知识产权领域,面对盗版泛滥的中国市场,最经常听到的声音:要么是高唱免费的赞歌,说盗版有理,盗版促进了文化传播,让许多人有机会接触最先进的生产力,互联网的介入让这种声音越发强烈;要么是高举版权的大棒,说要保护版权人的利益,以购买正版后的道德优越感来压人。无外乎如此。
其中是否第三条路?我们说版权的保护要达到一种平衡,一种版权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的平衡,这个平衡点或许就是帕累托最优,在不损害版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增加公众利益,听上去很美好,但仔细思考一番大多都会以为这是天方夜谭。
当我们说盗版侵害了版权人的利益,往往以盗版的销售量作为统计依据(如果可以统计出来的话)。但实际上,大量的盗版购买者是否真的侵害到了版权人的利益?未必,要侵害版权人的利益,必须是消费者因为购买盗版的原因而没有购买正版,这样才让版权人的收入减少,但实际上,众多的盗版消费者根本就没有购买正版,如果没有盗版,他们也不会去购买正版,这部分人会选择其他的替代产品。所以,实际上盗版造成损失远没有那么大。更多的时候是为了高举正义旗帜所为而进行。
帕累托最优要求市场竞争充分,那么盗版算不算充分竞争后市场的反应呢?或许盗版本身就是一种合理的存在。如果版权人不想被盗版搞的那么尴尬,完全可以自己发行一部分免费版,或者不同价格的产品以适应市场。就像微软在不同国家的不同价格一样,针对不同收入人群提供不同价格。当然这种政策又缺乏可操作性,但不这样的话,盗版还是继续存在吧。
话虽这么说,但版权的帕累托最优如何实现,还是不甚了解,但基于如此思路肯定不会错的太远吧,估计这法经济学就是这么研究的吧。当然知识产权我以后会慢慢分析学习。
PS.著名的“二八法则”也被称作帕累托法则,帕累托果真牛人啊。
下期术语:马太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