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了大幅度的改版,让裁判文书的搜索变得更加方便了,已经有不少人讨论过这个问题,我也毋庸赘言。只是可能少有人会注意到,每一份裁判文书最下方的“公告”内容也悄然变化。
在改版前,裁判文书网公告内容是:
在修改后变更为:
为了方便比较,我做了一个表格对内容进行对比:
另外,原先在裁判文书网最下端会有声明:
Copyrights © 最高人民法院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
这一份声明也悄然变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实际上,网站上的公告与声明具有非常强的法律效力,甚至可以说是大量互联网相关法律关系的基础,只是很遗憾,这种单方声明的重要性长期以来都被忽视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网站也不例外。根据著作权法,裁判文书属于公有领域的作品,最高院没有权利去禁止他人对裁判文书的复制、镜像、传播、转载、摘编。
此次改版,裁判文书网不仅让网站本身使用起来更加方便,也减少了对裁判文书使用的限制,也可以称得上是一步不小的改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