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大家写诗写文章,总喜欢引用典故,也就是掉书袋子,好好的一句话里面加了好多层意思,比如李白《将进酒》中的:“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economics 就引用了曹植的典故。后人用典也是越用越多,以至于普通人看上去简直是不知所云,自己文人的小圈子倒是津津乐道。

我们现在使用术语也有这种趋势,无论哪个学科,随着专业化水平的不断提升,术语是随处可见。想想看,我们竟然连CPI这种专业词汇都掌握了。其实这也不是什么坏事,并非像Ptolemy君所言必须要提倡“平易的中文”,对于术语的应用更有利于圈内人的交流,比如法律人之间,许多复杂的概念比如说“法律事实”你就可以用“一词以蔽之”,没必要把每个概念像教科书那样把大段的解释搬出来,节省大家的时间。

当然了,对于术语我了解的很少,法律之外的术语更少,所以,我了跟上潮流,还是学习一下术语了。

帕累托最优是指资源分配的一种理想状态。假定固有的一群人和可分配的资源,如果从一种分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的变化中,在没有使任何人境况变坏的前提下,使得至少一个人变得更好,这就是帕累托改善帕累托最优的状态就是不可能再有更多的帕累托改善的状态;换句话说,不可能再改善某些人的境况,而不使任何其他人受损。

经济学理论认为,如果市场是完备的和充分竞争的,市场交换的结果一定是帕累托最优的。

这是挺美好的一个概念,尽管我们只能无限的接近。这个理论其实可以套用到知识产权领域,面对盗版泛滥的中国市场,最经常听到的声音:要么是高唱免费的赞歌,说盗版有理,盗版促进了文化传播,让许多人有机会接触最先进的生产力,互联网的介入让这种声音越发强烈;要么是高举版权的大棒,说要保护版权人的利益,以购买正版后的道德优越感来压人。无外乎如此。

其中是否第三条路?我们说版权的保护要达到一种平衡,一种版权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的平衡,这个平衡点或许就是帕累托最优,在不损害版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增加公众利益,听上去很美好,但仔细思考一番大多都会以为这是天方夜谭。

当我们说盗版侵害了版权人的利益,往往以盗版的销售量作为统计依据(如果可以统计出来的话)。但实际上,大量的盗版购买者是否真的侵害到了版权人的利益?未必,要侵害版权人的利益,必须是消费者因为购买盗版的原因而没有购买正版,这样才让版权人的收入减少,但实际上,众多的盗版消费者根本就没有购买正版,如果没有盗版,他们也不会去购买正版,这部分人会选择其他的替代产品。所以,实际上盗版造成损失远没有那么大。更多的时候是为了高举正义旗帜所为而进行。

帕累托最优要求市场竞争充分,那么盗版算不算充分竞争后市场的反应呢?或许盗版本身就是一种合理的存在。如果版权人不想被盗版搞的那么尴尬,完全可以自己发行一部分免费版,或者不同价格的产品以适应市场。就像微软在不同国家的不同价格一样,针对不同收入人群提供不同价格。当然这种政策又缺乏可操作性,但不这样的话,盗版还是继续存在吧。

话虽这么说,但版权的帕累托最优如何实现,还是不甚了解,但基于如此思路肯定不会错的太远吧,估计这法经济学就是这么研究的吧。当然知识产权我以后会慢慢分析学习。

PS.著名的“二八法则”也被称作帕累托法则,帕累托果真牛人啊。

下期术语:马太效应……

 

饭否被禁,Twitter被墙以前的日子,那是多么的美好啊, 在书上看到什么值得记录的话,或者有什么灵感,直接发上去就好。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只能记录与大脑或者手机之中。现在也懒惰了,懒于记录那些至理名言,但多少还记了几条,分享如下吧。

自由的最大威胁便是迟钝的人民。(The greatest menace to freedom is an inert people.)
——布兰代斯

从耶林的为“权利而斗争”,到胡适之的“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自由”这个概念不是来自于书本上,而是来自于每个人的内心,如果自由死于你心里,那它真的死了。

教会或者说基督教对今天西方法律的影响已经淡化,要说有的话也只存在于婚姻,家庭,以及伦理方面。
——听西方法制史课程有感

谈东西方的不同,我们总会把宗教因素拉出来,尤其是喜欢比较“儒释道”与基督教的区别,但宗教只是一方面,只是文明的一部分,只是3R之一。先进西方法律更多的在罗马法的基础上加入本民族的因素,宗教法,影响已经没有那么大了。

对于一些关键的历史来说,一年等于很多年。
——陆健东,《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

就像是柳青写到的:“人的一生中关键处只有几步,尤其是青年的时候。”我父亲也总拿这句话来激励我。对于历史来说,在关键的年份每一天都特别漫长,尤其是那些痛苦的岁月,更是度日如年。我相信,文革的那几年,一定超乎你我最疯狂的想象。

当我对一个制度不满的时候,我有两条路:或者离开这个国家,或者徇合法途径去改变这个制度。
——苏格拉底

苏格拉底的死,可谓是引起轩然大波,而且今天的余波看起来一点不比以前小,恶法是否为法,争论了数千年都未有结果。苏格拉底说:“我一生都享受了法律的利益,我不能在晚年做不忠于法律的事。服从法律是每个公民的天职,尽管法律也有不对的地方。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死。

差不多的情形,孟子也给了一个答案,

桃应问曰:“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杀人,则如之何?”
孟子曰:“执之而已矣。”
“然则舜不禁与?”
曰:“夫舜恶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
“然则舜如之何?”
曰:“舜视弃天下犹弃敝蹤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訢然,乐而忘天下。”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

© 2011 花间半壶酒 Suffusion theme by Sayontan Sin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