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感,新发明

Sixth_Sense2

和菜头大叔放出了一个视频,展示了一个牛X轰轰的新发明——第六感(SixthSense),让我感觉这玩意儿才属于我们21世纪的发明,对于现有的计算机使用简直是颠覆性的。也让我不得不感慨MIT Media Lab的厉害。上网查了一下第六感(SixthSense),发现大约一年前就公布了,现在我才知道,真是落后于时代。

下面翻译了部分关于第六感(SixthSense)的简介,具体说明部分就看视频了。

第六感(SixthSense)是一种便携式手势界面,可以增加我们所处的现实世界与数字信息之间的联系,让我们用自然手势即可与虚拟信息进行互动

我们进化了数百万年以感知我们周围的世界。当我们与某物,某人或是某地遭遇,我们会运用我们的五感去感知关于它的信息;感知到的信息会帮助我们做出抉择,并选择正确的方式去采取措施。但是,可以认为,那些最有用的,并可以帮助我们作出正确的决定信息已经并非来自于我们的五感,而是来自于人类积累多年并放到互联网网上的数据,信息以及各种知识。尽管计算设备的小型化已经允许我们把计算机放到我们的口袋中去,允许我们不断保持与数字世界的联系,但是,数字设备与我们在现实世界中的行动还是缺乏联系。信息依旧被限制与纸张或者是屏幕之中。第六感(SixthSense),则建立了这个连接,把无形的数字信息带入我们有形的世界,并允许我们通过手势与这些信息互动。第六感(SixthSense)让信息得以解放,得以与现实无缝连接,并且让整个世界都成为你的电脑。

第六感(SixthSense)的原型包括一个口袋式投影仪,一个镜子以及一个摄像头。在硬件被结合在一个挂件里,就像移动可穿戴设备。投影仪与摄像头都与用户口袋里的移动计算设备相连接。投影仪投影的虚拟信息使得表面,墙体,以及我们周围的现实事物都可以作为界面使用;而摄像头则使用基于计算机视觉的技术去识别用户的手势以及现实物体。软件则分析由摄像头视频流的数据并追踪用户彩色的指尖(基准点)。这些基准点的移动和排列会被翻译成手势,为被投影的应用程序充当接口交互指示。追踪手指的最大数目只受被基准点的数量的限制。因此,第六感(SixthSense)也支持多点和多用户交互。

功能一段我就不翻译了,自己看视频吧,太神奇了……顺便说下,原型系统的成本约350美元。再说一句,它开源。

三谈虚拟财产

关于虚拟财产,已经讨论了两次了,但总感觉还是有些问题没能说清,matrix 所以,虽然罗嗦,但有必要再次阐述一下。主要是又看了两篇英文论文,学习了一下国外先进的理念,尤其是Joshua A.T. FairfieldVirtual Porperity,帮助颇大,顺便感叹一下,谷歌的学术搜索真是个好东西。

以前讨论讨论虚拟财产,基本只局限于网络游戏装备,这自然算得上是传统意义上的虚拟财产,也是大多数论文(尤其是国内的)中所讨论的虚拟财产。虚拟财产的概念大多是由此而引入,但也基本是到此为止了。我以为,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只是虚拟财产这个概念中很小的一个子集,事实上,网络上的大多数东西都可以被认为是虚拟财产。只要稍作分析,就会发现虚拟财产这个概念的重要性,这是属于一个未来的概念

虚拟财产的本质,是寄存于他人服务器上,为网络用户所使用的代码(当然可以依托OSI或者TCP/IP结构分析,以后我会做这个工作)。莱斯格教授说过,“代码就是法律”。计算机的特点,网络的特点,决定了它们会给我们的法律带来巨大的变化,就像印刷术带来的变化,汽车带去的变化,以及一切伟大发明给法律带去的变化。甚至,计算机与会联网重新塑造法律。

按照上一段的描述,URL,网站,电子邮箱,IM,以及一切基于互联网的应用,都可以被划入虚拟财产的范畴。当然这其中要排除掉一小部分,那些将代码上传与自己自己服务器硬盘那些网络服务,不在此描述之内。Fairfield教授就给虚拟财产下了一个定义:Virtual Properity is Rivalrous, Persistent, and Interconnected Code that Mimics Real World Characteristics

还是举例来说明吧:URL(统一资源定位符,也就是我们平时输入的网址,传统上理解没人把它视为虚拟财产),按照论文里说的,URL就相当于网络上的“不动产”,重要性不言而喻。URL的核心是域名,域名所有人的掌控,是基于用户名和密码,基于域名的服务器,当我们在地址栏输入域名,敲下回车,是通过DNS服务器逐级向上检索,查找相符的网站。它与网络游戏帐号的唯一区别,就是所提供的服务不同。而我们现在谈到域名,只是把它和商标权联系在一起,甚至有人还认为域名(权)是一项知识产权,这种观点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我承认域名,或者说其他的虚拟财产有时是以知识产权的形式出现,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成为虚拟财产(权)。就像一篇手稿并不只有著作权,更有物权对手稿的保护。认定虚拟财产(权)并不会妨碍到虚拟财产的保护,相反,会促进(以后再展开论述,或者看看上面的那篇论文)。

若分析网络上大多资源,就会发现几乎都是以虚拟财产的形式出现,早在第一次谈论虚拟财产时,我就说过,用户对于虚拟财产并不享有所有权,但这并不妨碍用户对于虚拟财产利益的保护。就像你租的房子不是你的,但在租期结束之前,没人能赶你走。

强调一遍,虚拟财产的所有权是归网络服务提供商所有,而用户在注册时所同意的协议(协议的有效性是另话),只是一种确认。即使无此协议,也并不影响到对虚拟财产的认定:代码置于服务器硬盘之中,对服务器硬盘享有所有权的,是服务提供商,而非用户。更何况,服务所涉及到的代码,如果脱离了服务器硬盘,将没有任何意义,即使是用户对于虚拟财产付出大量心血,也只是有权使用,最终的所有权,不在自己手里。

即便是我将虚拟财产的概念扩大,大家可能还是会对虚拟财产这个概念不以为然,我说虚拟财产属于未来,可能你会认为这是危言耸听。好吧,想想现在最流行的概念,也可能是未来计算机的趋势——云计算。将计算机的计算能力交给互联网,依赖于互联网提供的服务,淡化终端的功能,其中就隐藏着虚拟财产的影子。

附:163

网易邮箱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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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ail服务条款

10年

10年到了,同时进入新世纪也有10年。记得10年前,dept_2010diaries 全世界各地的专家们高呼要到2001年才是新世纪的开始,但是,谁在乎呢?对于我们,只要日历的首位数字变成2就足够了,至于说历法上如何计算,不关心。而现在,200X进化成201X了。

以前就看到过一种说法:我们往往会高估未来一两年所能取得的成就,但我们一定会低估十年后的景象。十年前,我还在一所不知名的初中,每天屁颠屁颠的玩着《星际争霸》,买着一本叫做《武器》(后来改名叫作《兵器》)的杂志,不知互联网为何物。虽然说我还没有老到需要依靠回忆和怀旧度日的年龄,但看看这十年,无论是对个人,社会,国家,还是世界来说,都有了翻天覆地(抱歉,想不出更合适的词了)般的变化。

无意去梳理或者是盘点过去十年发生的各种事件,这种事情还是交给《南方周末》吧。更何况我不想去歌功颂德,或者去诉苦大仇深。至于说去憧憬一下10年,似乎也没什么太大动力,按照“新概念3”的一篇课文,这种新年计划多是要失败的。无非几点:1,过司考;2,学英语;3,多读书;4,发论文,如是而已。

至于说博客,可能会更加专业吧,尤其是对于网络法的关注,更精细点说:关于网络民主,关于虚拟财产,关于网络实名。也是我硕士论文可能会涉及到的方面。当然,还会有我的读书笔记,尤其是读后的思考,本身并不太喜欢把书中内容摘抄出来。对于“文明的轨迹”,自然是会继续研究,个人兴趣所在。

至于读书,肯定会不比0908年了,能够预计的事儿和不能够预计的事儿必然会充斥于我的时间。或许会系统专业的阅读些英文书籍。对于英语的提升也是当务之急,否则视野和思维都被局限得太死了。需要加油了!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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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2009

岁末年终,免不了对即将过去的一年总结梳理一番,在去年也是如此,读书 一篇《这一年,这些书》总结了2008年我的阅读。最初读书,只不过是因为知识匮乏而产生的自卑感,虽然现在这种感觉仍然存在,但好在偶尔还能有些小小的优越感。

阅读已俨然成为了生命的一部分,成为自己的习惯,通过阅读,可以超越所处的生活,去获取到一张更为广阔,更为精彩的世界的通行证。尽管使用互联网也可以提供一张类似的通行证,但不同于阅读,上网得到那种通行证更像是走马观花,四处合影的跟团旅游,不如阅读那般深刻,自然也不用那么辛苦。按照福尔摩斯(Holmes)的话说:“你只是看了,但没有观察。”

小说一向都得不到我的青睐,在2009年也不例外,读过的小说屈指可数,但读过的那些都算值得一读。每年除夕夜我都有看小说的习惯(静音的春晚,手捧小说),从07年的《一九八四》,到08年的《基地》,09年则轮到了马丁的《冰与火之歌》(四卷,未完结),第一卷就被干掉的主角,以及无数的伏笔,总是峰回路转的情节,还有一个能够媲美《指环王》的奇幻世界,太精彩了,只是希望此书可以顺利写完。再有读的小说就是孙皓辉老师的《大秦帝国》(六卷),我在博客里已多次提过,读后感一篇:《秦!秦!秦!》。

因为兴趣所在,09年也看了不少关于互联网的书,主要是些网络法,网络社会学,网络传播学,网络人类学的书和论文,虽算不上深入,但应该也算入门。《众声喧哗》,《链接》,《信息乌托邦》,《数字时代,盗版无罪》,《万维网定律》,《网络空间的表达自由》等诸如此类,每本书都会给我或多或少的启发。互联网的作用从来都只是被低估了,尤其是对社会的改变,塑造能力这方面。通过阅读,我会一步一步把我的本科专业(网络工程)与我的硕士专业(法律)相结合,看看会有何新发现,博客里面记录的,是我的一些想法,在必要的时候会写成论文。

我的另一兴趣自然就是历史了,像我以前说过的,我对帝王将相们的私生活兴趣不大,更关心的是文明史。东西方因何不同,根源何在?不同文明的轨迹会如何相交?是个问题。不同的书中,给了只言片语的答案,我需要做的,是把碎片拼接起来,就像海盗的藏宝图一样。藏宝图可以帮我们找到宝藏,而我的爱好则可以帮助我们搞清文明的来龙去脉。《让科学的光芒照亮自己》算是一本颇有帮助的书了,读后感一篇:《哪里来的光线》。以及《黄土与青铜》和《倾覆与再建》这两本关于中国历史的入门书也启发到我,读后感一篇:《“四大发明”与鸦片》。

剩下都是一些杂七杂八的书,各个领域都有,传播学,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建筑规划学等“乱七八糟”的领域,我一直相信科幻小说大师阿西莫夫关于创见的两个定律:

定律一:一个人必须拥有很多各方面地资讯,也就必须博学,才有可能发明前所未有的创见。
定律二:一个人必须善于组合资讯,并且能够分析各种组合的意义,也就是必须足够聪明,才有可能发明前所未有的创见。

所以,广泛阅读是迸发灵感的前提之一,当然了,不仅仅指阅读,更是在说我们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这也是我读各个领域的书籍的原因。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无论是哪一条,都还差得远。

2010年,会读哪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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