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012
 

地平线计划(Project Horizon)绝对是人类历史上最疯狂的军事计划,甚至都不用加之一。听一下这个计划的内容就知道这里面有多么厉害:美国陆军部计划把月球作为核弹发射基地,以此进行核威慑。看到了吧,至今都没有更厉害的计划出现,那部今年上映的电影——《钢铁苍穹》或许能与之相提并论把。

计划始于1959年,当时预计1965年1月设施开始运抵月球;同年4月两名宇航员登陆,开始建设前哨基地;1966年11月建成可容纳12人的前哨基地;1966年12月至1967年,月球前哨基地开始运行,64枚火箭准备就绪。

同时就绪的还有防御设备,当然是防止苏联人的进攻。防御设备包括大卫克罗无后座力炮——用于近距离发射小吨量的核弹(大量部署于德国);同时部署M18A1阔刀地雷,用于反步兵作战。

月球基地会由两个核反应堆提供能源。两种型号的月球车也会同时投入使用,一种用于起重、挖掘、推土,另一种用于运输、侦察、救援。在主要区域附近,还会设立一个抛物面天线用于与地球的联系。

地平线计划的缺点是显而易见的——效用。作为核打击力量,从月球上发射的核武器并不比海面下的核潜艇更具优势,不具备核潜艇的隐蔽性与突然性。对比陆基核打击力量的优势也不过是距离遥远,难以摧毁,但成本也相应上升,在计划开始时的预算是60亿美元,这个数目显然不可能达到目标,而阿波罗计划就耗资240亿,地平线计划的难度更高,12名宇航员的永久基地!

幸运的是,这个计划只是进行了可行性研究,没有真的付诸实践。否则苏联人一定也会不甘示弱,建设同样的设施,核战争的阴云将会覆盖月球,让嫦娥姐姐也不得安宁。

十二 242011
 

西安平安夜

不知道哪年开始,也许是始于我上高中的某年,西安人民开始就开始以一种疯狂的方式度过平安夜,这是一年中唯一的一晚,城墙内通向钟楼的道路封闭,地铁也不在城内停靠,而公交公司则提供额外的运力,在午夜将疲劳的大学生送回学校。古老的城墙内、平日车水马龙的道路上,在这一晚成为年轻人肆意狂欢的场所,而建于明朝的钟楼,则是这狂欢的中心。

毫无疑问,这种狂欢与西方家人团聚的平安夜没有半毛钱的关系,纯粹是西安人民的发明创造。当然这也是商家们的节日,电影院场场爆满,商场人满为患。到处都有打扮成圣诞老人的促销人员。人人都兴高采烈,尤其是窃贼们尤其高兴,俨然一个“洋庙会”。只是可惜槲寄生少了些……

国人对洋节的喜爱显然惹恼了一些人,或者是指责国人不懂圣诞节、平安夜的内涵瞎凑热闹,或者指责国人缺乏自信。但大多数人只是借机乐呵一下,学生们则借机发泄一下期末考试前紧张的情绪。对于国人,这是难得一个节日,不必和家人、亲戚共享。

事实上,不仅是中国,哪怕是西方圣诞节也与耶稣本人关系越来越小。将12月25日定于耶稣诞辰是在耶稣死后200年的事情,而且基督教的分支——东正教认为圣诞应该在1月7号。至于圣诞老人,那是基督教流行到北欧后,北欧人民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添加的形象。送礼物则是公元4世纪才有的事情。圣诞树最早出现也不过16世纪。而与家人团聚也不是平安夜的正统,正儿八经的圣诞夜应该是在基督教堂参加子夜弥撒。

国人对平安夜、圣诞节的接受并不像有些人所说是缺乏自信的表现,相反,应该是一种底气十足的自信。正是因为自身的强大与开放,才会对来自西方的节日大方的接受,并将之本土化,加入本地元素。和星巴克进故宫一个道理。比如将苹果纳入圣诞礼物的行列,说不定未来数年之后,全世界都会有这个风俗。不过接受西方节日也不是很高的门槛,没有必要沾沾自喜。

至于说圣诞节是商家的节日,所以鄙视之。其实大可不必,在全世界范围内,圣诞都是商家的节日,其他国家在这方面比起中国有过之而无不及,其中一年中大多数销售要靠圣诞档期完成。而且,就算是商家的节日为何就要鄙视?莫否是传统的“重农抑商”情节作怪。

圣诞节早就没有最早的意义了,甚至耶稣那会就不庆祝这个。所以,不妨放下包袱,与民同乐一下。

十二 192011
 

死刑

关于死刑,很早就写过一些(《去你的死刑》与《“万众拥戴”的死刑》),基本把想说的都说了,这里再补充几点最近的感想。

在电影《大卫·戈尔的一生中》,为了证明死刑可能波及无辜之人,David Gale不惜以身试法,亲赴死刑。而在中国,根本不用这样的演绎,我们早就有了聂树斌,数十年来河北高院拒不调查此事。中国的死刑制度根本就不在乎是否会错杀,完全是本着“宁可错杀,也不放过”的原则。生命的价值面对死刑制度一文不值。

所谓反对废除死刑的人们有个强有力的论据:所谓“以牙还牙”、“以杀止杀”,甚至是“杀人者死”这样的同态复仇原则。但事实上,这些原则本质上并非是为了报复对方,相反,这是一种限制报复制度。意味著我敲碎你一只牙,你只能反过来敲我一颗,不能剁掉我的手,不能砍掉我的头,限制对方报复,让这种报复可以被预期,而不是可以无限升级,成为无尽的互相报复。

随着文明的进步,这种同态复仇的原则已经逐渐被抛弃,刑罚的手段被限定为有限的几种,多是徒刑、还有些国家的死刑(绞刑、枪决、注射等),以及更少数国家的肉体刑。徒刑已成为主流刑罚。很多情况下,死刑犯并非是因为杀人,诸如贩毒、贪污等与他人性命无涉的行为都有可能被判处死刑。另一方面,有些杀人行为,甚至是故意杀人,也可能不至死刑,诸如为他人实施安乐死,反抗家暴干掉对方,正当防卫等。

相对于惩处犯罪分子,刑罚的威慑处于更重要的地位。毫无疑问,死刑有着莫大的威慑力,但对刑罚的选择并非越大越好。我们已然放弃凌成、枭首、宫刑等残酷刑罚,也不再用人皮座椅这种可怕手段来威慑贪污。不能指望刑罚去解决所有问题,犯罪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经济、政治、心理等一系列的问题。这当然不是说放松对犯罪的打击,只是以更人道的方式处理,让刑罚体制不至于堕落至犯罪分子的水平。

尽管从人身自由与社会危害的角度上讲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和死刑无太大区别,但是由于对中国缓刑、假释等制度的不信任,甚至产生可以花钱买刑的感觉,让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都无法取代死刑的存在。我赞成废除死刑,但另一方面其他刑罚更应该及时跟进。

如果要开始废除死刑,就应该从那些尤其罪大恶极的人开始,废除死刑是彻底废除,而不是只对部分人群。这就意味着:那些世人眼中无恶不做、穷凶极恶,甚至是罪该万死的人都不应该被判处死刑。即使是精神正常的变态杀人狂,也要网开一面。

我曾有机会去看执行死刑,但因为胆怯还是没能前往,如我这般胆小之人,衷心希望能有一天这种可怕的刑罚能离我们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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