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与“人民”

“公民”与“人民”是我们经常会看到的两个词儿,被拿出来说事儿是稀松平常的,但这两个词儿的区别又是明显的,在法律硕士的入学考试中我深刻领会到了这一点。

“公民”和“人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1,公民是法律概念,与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相对应;人民是政治概念,与敌人相对应,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涵。在现阶段,人民是指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2,二者的法律地位也有区别。我们讲“人民的权利”,主要是指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权利;“公民的权利”主要是具有中国国籍的人所享有的法律权利。
3,地位不同导致了在享有权利方面的差异。公民中的人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全部权利并履行公民的某些光荣义务。
4,二者的范围不同。我国公民的范围要比人民的范围更广泛,除包括人民以外,还包括人民的敌人。
5,公民通常所表达的是个体的概念,人民所表达的群体。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分析》P385

看看想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果然不是说说玩的,难怪老鹤若干年前提起把“人民法院”改为“法院”会掀起那么大的波澜。只是,又有多少坏事是打着“人民”的旗帜做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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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雪!雪!

肆虐于中国南方的暴风雪,在最近一周充斥着渠道,从CCTV到南方周末,从新浪到天涯,只要抬眼就可以看到。庆幸自己所处的西安并没有受到太大的波及,所以无论如何也无法相信出南方诸省尤其是郴州市所处的景象,或许电影The Day After Tomorrow里描述的景象离现实并不是太远,或许An Inconvenient Truth被我们忽视了。我不是气象学家,所以不可能知道这次大雪的来历,尽管有诸多人把大雪与拉尼娜、气候变化和Three Gorges Dam联系到一起。

应对这次灾难,官方的反应并非无可挑剔,因为我们不乏横向对比。在印象中,某某国家在遭遇极端恶劣天气后,往往会宣布全国或者国家局部地区进入紧急状态,投入大量力量进行救援、疏散和引导,甚至会对一些权利进行最小程度的限制。诸如2007年10月美国加州的大火,州长施瓦辛格宣布7个县进入紧急状态

关于紧急状态中国自然也是有所规定,根据SARS病毒2003年在中国产生的灾难,2004年1982版《宪法》的的四次修改中,将原先《宪法》中的“戒严”改为“紧急状态”,更加适合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毕竟,“戒严”只是“紧急状态”的一种情形,紧急状态有着更为广阔的内涵。但是,中国缺少一部《紧急状态法》,宪法中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并没有得到真正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宣布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国务院有权宣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仅此而已。

时任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汪永清说过: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事故灾难较多的国家。各种突发事件的频繁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 失。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建立了许多应急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某些突发事件的应对还缺少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有关紧急状态的立法应当既适用于紧急状态,也适用于突发事件应对。

在这次灾难中这个缺点显漏无疑,抗击这次雪灾级别的灾难显然不是一个或者少数几个部门(省)就能搞定的活儿,需要有一套完整的制度来动员、施行、通报,以及协调相关各方的工作和进度,尽管《突发事件应对法》里有这样的空间,但还没有专门法律出台来制定。我们有SARS的教训,现在又有了暴风雪的教训,也许一部法律的出台并不能改变什么,但肖扬院长向江泽民主席所提出的“依法治国”,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口号上。

最后但是最重要的:祝所有被雪灾影响的人,平安&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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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力:你听见阳光的碰撞——北大法学院2007级迎新致辞

暑假之初,电邮,一位美国教授问起“小资”和“愤青”的英译。其他特点除外,“小资什么都知道,但从不上街游行;愤青上街游行,但不知道为什么”,我 说,小资总体说来循规蹈矩。回信称,希望更多的人如此,因为他实在tired of处理作弊的学生。他没说具体,我也没问。但我想起早先一个报道,他的大学刚处理了一桩学术作弊:在一场take home的必修课考试中,30多名学生互相抄袭,最终9人开除、15人停课、10人重修。网上有帖子暗示,开除的,有8名中国学生;停课的,5名;重修 的,6名。这位中国法教授,大概是参与处理了这一令人难堪、痛心但必须严肃处理的事件。

不是告诫学术纪律,尽管有这个意思。我的问题是:为什么一向老实守规矩的中国学生,会不时发生这种令人震惊甚至骇人听闻的事情?去年,香港有 位内地去的研究生,甚至试图贿赂老师。这当然有,但显然不仅仅是个人品行或知识问题;更深地,它反映了转型社会的规范和规范重建问题。近来沸沸扬扬的食 品、药品问题,“纸包子”新闻等,其实也都与此有关。

传统社会是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实践中那却只是少数为官或预备从政者的事;普通人只顾得上齐家,责任和义务都止于熟人和所属社区;朋友 相互帮忙,“两肋插刀”,似乎怎么做都不过分;你的利益增加了,社区的利益就增加了,无需考虑哪怕是邻村人,除了联姻外,他们不属于你想象或真实的利益共 同体。但在现代社会,不论你多么怯生,目光所及几乎全是陌生人——看看身旁的同学,也看看我!也不论你何等多疑,也只能相信陌生人——看看你的手机或 iPod,身上的T桖,手中的矿泉水或“可乐”,还有这不知该说是脚下还是头上的理教大搂。不论是否愿意,你我的生活世界都由无数陌生人、其产品以及我们 对他/它们的信任构成。一个跨越国界、遍及全球的利益共同体已经成型,还在扩展。

这是一个空前深刻的变化,需要法治;但不仅是法治。许多曾经可以接受、习以为常或天经地义的做法,甚至某些传统美德,也必须完善、调整或改 变,有的干脆必须放弃。学习上也如此。强调独立思考,“集思广益”甚或“助人为乐”因此受到限制。不再是“不让一个阶级兄弟掉队”,大学就是要考察、测度 和比较个人能力,确保向天下陌生人推荐规格不同但让人放心的人才。“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一旦知识要面对社会,作弊就不仅关系个人,更会导致信 息错误:不仅关于你自己,而且关于你与他人的比较能力以及你经手的种种产品。无数遍布世界各地的陌生人怎么保护自己?潜在的严肃社会后果逼出了严格的规 矩。一旦触犯,就是一个记录;你就得像郑智化柔情歌唱的那样,“用一辈子去忘记”,哪怕你感到的只是严酷。

有道德意味;但我不是说教,没说好坏,只分析后果。我们每个人都曾经并一定程度上仍然生活在熟人社会,耳濡目染,有的还很重;但要想在这个正 逐步展开的现代社会中好好并放心活着,我们就必须形成、自觉并严守一些新的社会规范。许多人,不只是作弊被发现的同学,也包括那些没被发现、没机会作弊甚 或一直守规矩的同学,包括我和许多成年人,还不仅在学习上,而是在日常生活各个方面,往往没有足够留心:深刻的社会变迁已设立了我们做人的新的责任底线, 提出了非常具体的素质要求。大学的功能,因此,不局限于传授和创造知识;它更是以陌生人的环境和只看标准的方式塑造着现代社会需要的人格,以此履行它对全 社会乃至人类的责任。

因此,你们来北大就不只是读好书。我甚至不认为这会是你的头号任务,不仅因为你们每个人的智力和潜能;更重要的,知识并非一个人的社会贡献或 个人幸福的第一素质。社会需要的杰出者、成功者,并不等于,也几乎从来不是,那个时代的成绩最优者、学位最高者甚或最博学者。想想也曾在这个校园待过的毛 泽东。想想3个月前才获学位的“哈佛历史上最杰出辍学生”盖茨同学。

尤其本科同学,一定要刹住把“大一”当“高四”的惯性,别盯着老师、教科书、考试或“保研”;更别以为搭上了时代或是北大这趟车,就上了保 险。伟大时代一样有失意者,北大出身也难免有人还是找不到北光想着大。你的中国和世界也在你周围,在课堂、宿舍、食堂和志愿者活动中,在包括恋爱、社团甚 至打扫卫生等日常琐细中,要以你们张扬个性的循规蹈矩或循规蹈矩的个性张扬,全面培养和增强自己的素质,积累你现代社会生活的资产和信用。前面提到的对所 有陌生人的基本诚信,也是其中之一。

这个追求,不高,但艰巨且必需;对你自身,也对整个社会。数年后,走进市场,走进社会,走向国际,不仅作为北大产品,更作为北大甚至中国的形 象大使,你的胸襟气度,为人处世,言谈举止,规矩方圆,而不只是你的知识,同样推动深刻全面的社会转型,同样构成一个大国的软实力。

而如果不理解你正进入一个现代社会生活的训练营,忽略了大学可能给予你的博杂教训,就会是你追随终身的一个遗憾;如果只记住了一些互联网上很 容易检索的法条,背下了一堆翻译软件就可以完成的单词,即使你所有考试都是“优”,甚或不幸获得了硕士、博士,也还是北大教育的一个失败。

开始了!再也不会有比这更饱满、丰润的经历了,你这一生!上万名男孩和女孩——你都能听见阳光的碰撞——合作、竞争、妥协、创造和分享,从陌 生到熟悉,从忐忑到自信,还有终身受用的友谊,一夜反恻的无眠;当然,也还有你得当心却还是不可避免、可能击伤但不应击倒你的欺骗甚至被叛;还有那必不可 少的失落、困惑和幻灭,以及只有青春才配享用,也只有青春才敢享用的失败。而这之后,会是,更应当是,未来岁月中你所有的应对自如和从容不迫!

北大法学院,重复她的祝福和相信:在这里你将度过的,也许不是你最幸福,肯定不是你最灿烂,但必定是你最怀念的一段时光!

2007年9月于北大法学院科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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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法律之门》

暑假忙于准备考研,但也抽时间翻了几页书,比如《法律之门》大概的把关于律师的那几个章节过目了一遍。有一个感觉:老美果然普遍对律师们印象不佳啊,尽管他们有着世界上最多律师。这其中原因也许是出于嫉妒律师挣钱多,也许是厌恶律师们搬弄是非,或者其它什么。担尽管如此,依旧有大把的人类削尖了脑袋企图进入法学院。

《圣经》中就有这样的句子:“你们律师也有祸了,因为你们把难担的担子放在人身上,自己一个指头却不肯动。”也许这是对律师最早的恶评了,不过写《圣经》的时候有律师吗?也许把这些“律师”称为“辩护人”或者其它什么更合适一些。(又翻了翻《法律的故事》,罗马时期出现律师阶层,正是《经》写作的年代)

看到过这么一句话:武装到牙齿的是敌人,武装到指甲的女人,而武装到头发的,则是律师与法官。律师们就是这么一群装备精良的家伙,而武装他们的,或者说让他们真正区别于常人的,就是传说中的Think like a lawyer,这种思维方式。

我们镇上有个年轻人绝顶聪明;
他跳入一片荆棘丛林瞎了眼睛
当他发现自己什么都无法看见,
拼命跳入另一片荆棘丛林使光明重现。

以上也许是对美国法学院教育最形象的隐喻了。法学院的学生在面对刚刚涉足的法律领域时显得一无所知,就像瞎了一样,只有在经过法学院独特的思维训练以后,光明才会再度回到眼前。

我,现在就是一个妄图跳入荆棘堆的傻瓜,只是不知道,国内的荆棘是否会像国外那样锐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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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法律人一样思考

所有法律人都听说过Think Like A Lawyer,而且美国法学院培养学生的目标正是Think like a lawyer,在《平步青云》这部电影中,Kingsfield教授对他的学生说:你们来到这里时脑子里面脑子里面是一团浆湖,而离开时会Think like a lawyer。但很少有人能够说上来究竟什么才是Think like a lawyer,或者说很难给他下一个定义。
Think like a lawyer应该翻译成像律师一样思考。但律师究竟是如何思考的?会飞的鱼在他的BLOG中给出了“律师思考”的一个例子:

相信很多人都看到这样的题:”树上有十只鸟,用枪打死了一只,还有几只”如果当作脑筋急转弯,我们会说”0″,如果作为考小学生的数学题,答案显然是 “9″,如果是向律师提的问题,答案又是什么呢,作为律师,或作为有法律知识或素养的您,能够提供怎么样的答案呢.我在看到老板的短信时,很轻易地回答 “0″老板给我”1″分.理由很简单:不知道有几棵树,不知道鸟的情况,不知道枪的情况,如何能判断到底会有几只鸟.当我回答”0″时,我仅仅是一个普通人,当我回答不确定时,我才是一个有LAWYER思维的人。

上述例子也只是一个方面。像律师一样思考,更多的是一种绝妙而又冷酷的思维方式,它要求我们把事件的核心从感情与混乱的表象中剥离出来,通俗的说就是“透过现象看本质”。它还需要我们重视整个事件逐步推进的过程,而不是结果。

亚里士多德说过:法律是远离激情的理性。一个好的律师要与法律共舞,就要把一个复杂事件冷酷地分解为若干个环节,在这个分析和决定的过程中,没有所谓的“痛苦”、“悲伤”、“不幸”、“羞愧”、“气愤”,“预判”以及“震惊”这些感情因素。这个律师要能够“独立”并且“封闭”得分析事件每一个环节,一步一步,得到结论。而且,通过改变任意一个环节的某个条件,能够得出一系列不同的结论。

有人把Think like a lawyer总结为以下几点:

1,客观得看待事件,并且从事件的各个方面给出意见;
2,把你的情感从事件的客观事实中分离开来,让你的意见紧密联系证据和法律;
3,把复杂的事件分解成一个一个最基本的元素,把这些元素两个两个链接起来得到你的结论;
4,法律语言,这样你可以不用通过冗繁的术语解释,就与其它律师有效交流;
5,相信以你的能力一定能够找到适用事件的法律条文。

也许还应该包括良好的研究技巧,出色的沟通能力以及不错的记忆力。

Think like a lawyer,其实与美国法学院的苏格拉底式方法密不可分,所谓苏格拉底式的问答就是用来培养律师思维的,但这个也不是个小话题,碍于本人能力有限,还是以后再讨论,愿诸位看官见谅。

我们不停得在说Think like a lawyer,但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教授MICHAEL C. DORF 却认为:不存在所谓的Think like a lawyer,只有清晰的思路与混乱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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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章

[1] Think like a lawyer
[2] Think like a lawyer
[3] Think like a lawyer
[4] HOW TO “THINK LIKE A LAWYER”:Advice To New And Prospective Law Student

还有两篇关于Think like a lawye的文章,太长了,实在没有时间拜读,提供链接供大家参考:

[5] Uneasy Burden: What it Really Means to Learn to Think like a Lawyer
[6] Thinking Like A Lawyer:Second Thoughts

后记:我本人其实对THINK LIKE A LAWYER毫无概念,只是被这么一种说法深深吸引(感觉很酷),于是就上网搜索,满眼看到的都是英文网站,所以本文大都是以翻译老外现成的文章为主,碍于本人拙劣的英文水平,其中未免有措辞不当或者曲解原文的错误存在,还请各位看官多多指出,小弟我必将改正。
另:Lawyer这个词,但真正应该是有“法律人”或者“法律家”这个意思(这一点在《远见》中也有提到),本文翻译为“律师”,是取了其通俗翻译,特此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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