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卫方:让胡适校长的精神活在我们心中——北大法学院2008年毕业欢送会致辞

各位亲爱的毕业生同学,各位尊敬的学生家长和家人,各位尊敬的嘉宾和同事:

刚才苏力院长说他的演说不是那种标准的毕业典礼致辞,也许他是想把标准的留给我,因为我提前起草了今天的讲辞。在中国的法学界,也许我是演讲 最多的几位学者之一了。但是以往却很少写出讲稿,但这一次却非同寻常。第一个原因,这是我十多年来在我们学校典礼场合讲话的第一次,按照常规,典礼致辞还 是要体现一种庄严的特点的。第二个原因,刚才主持人已经告诉大家,我是刚刚从机场赶来。这几天在瑞士离日内瓦不远的一个叫做纳沙泰尔 (Neuchatel)的城市开了一个会,会议纪念当地出生的著名国际法学家瓦泰尔(Emerich de Vattel)的著作《万国法》(Le droit des gens)出版250周年。1839年林则徐到广州查禁鸦片贸易,曾经托人把这本书的几个片段翻译为中文,这是国际法在中国的第一次翻译,也是瓦泰尔著作 第一次传播到东方。这也是为什么我被邀请参加会议的原因。按照航班行程,飞机应该在今天上午八点半降落首都机场,我们的典礼也是上午举办。我很担心航班延 误,赶不上参加,就提前写好,以备“替身”代读。不过,幸运的是,我赶到了这里。

同学们,在经过了三、四年或者更长时间在这所校园中的学习生活之后,今天,你们到了要毕业的时刻。毕业典礼上师长们的讲话不免要叮咛嘱托,离 情别意,溢于言表。在纳沙泰尔湖畔的这座瑞士小城,遥想各位,我不知对你们说些什么好。在北大的岁月一定给你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记,成为你们走不出的背景 ——不只是未名湖畔美丽的风景,不只是书本课堂里的熏陶和训诫,也不只是老师们各具特色的风范,更重要的是,我们这所大学的精神,这种精神已经成为诸位生 命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说到北大精神,我们每个人都不免产生一种不确定感。是的,这所大学百多年的历史内容是如此丰富,以致于对于什么是北大精神人们见仁见智,各说 各话,一些解读差异之大简直让你误认为是在说风马牛不相及的两所学校!依我十三年作为本校教师的感受,我们学校最重要的传统便是蔡元培、胡适以及马寅初诸 位校长所倡导并身体力行的大学独立、学术自由、兼容并包的精神。独立即不畏权势,不媚流俗。自由便是在研究与学习中以学术与知识的本原为指向,不受任何非 学术因素的干扰。至于兼容并包,在一定程度上正是独立与自由的结果,它们内在地要求我们容纳异见,心怀谦逊,因为在博大精深的知识海洋面前,没有霸权,人 人平等。

去年年初,借到东吴大学讲学之际,我专程到台北南港拜谒了胡适校长之墓。看着墓前胡先生塑像那泰然自若的面庞,我不禁想起这位终其一生都在为 学术自由和大学独立而奋斗的先贤的种种事迹。他虽然早年就名满天下,但却总是把学术视为需要全身心投入的事业。他多次强调,凡成就大事业的人,都是绝顶聪 明同时又肯下笨功夫的人。他的治学视野极其广阔,很少有人能够像他那样涉足文学、史学、哲学、语言学、宗教学、政治学等诸多领域,并且在每一个领域里都取 得卓越的成就。知识视野的开阔不仅让他在治学上触类旁通,而且对于国家、社会的发展走势有了更为健全的判断。我们今天回过头来读他的政治评论,可以深深地 感受到他对现代中国政治、宪政乃至法治应选取路径的论述是何等睿智、明辨,富于洞察力和想象力。可以说,胡适先生亲身参与了中国的宪政建设,从早年的人权 论集,到晚年为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所作出的坚毅而理性的抗争,不仅在当时产生了重大影响,而且也为今人包括我们所有的法律人提供了有益的启发,树立了最值 得效法的榜样。

同学们,在这个场合我谈这么多关于胡适先生的话,是因为他正是我们的先校长。古人所谓“道非身外更何求”,我们要学习自由、宪政、法治的精 髓,探索实现它们的途径,一些外来学说与经验固然重要,但是身边的范例更是值得珍惜的本土资源,我们更应该就近取材、努力仿效。胡适校长那种对知识的不懈 追求,对于家国以及整个人类命运的深切关怀和为人处事中体现的伟大人格都是我们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标尺与境界。在中国法治正处在攻坚时刻的今天,能够将 上述三者结合起来至关重要。李敖先生曾建议在我们这所校园中树一尊胡适塑像,我很赞成;不过,比塑像更要紧的是,我们要让他的精神在每一个人的心中、在这 座校园里生生不息、发扬光大!

各位同学,各位同事,我在开始的时候说这次演说对我很特殊,也许应该加上一条理由:我也将和在座的各位毕业生一样,在本学期结束的时候离开这 所学校。我犹豫再三,是否在这个场合提及这个话题。当然,说起来离开也没有什么复杂的原因,只是人生旅途中的一次“驿站”的变换。“驿站”的说法或许有些 消极,不过,“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从一个更高的视角看,人短暂的一生的确像是一个匆匆过客。认识到这种短暂,也许会让我们及时行乐,不过,我总怀 疑,那种在紧张心态的压迫感之下的行乐是否会带来真正的快乐,抑或不过是困兽之斗。其实,我们更应该反思,作为人,快乐的本源何在?我们如何将世俗的快乐 与精神的欢愉相结合,并且产生出一种行动者的力量?这种哈姆雷特式的问题经常在我的耳边响起,最终促使我作出了离开这一艰难的决定。

就像在座的毕业生一样,我这个在北大学习了十三年的老“毕业生”也要在这里表达自己由衷的感念之情。感谢北京大学,她让我在这里宾至如归,找 到了自己精神上的家园。感谢法学院,感谢各位同事,这里的宽容气息让我这个多少有些异端色彩的教师如鱼得水。我要请求沈宗灵老师、由嵘老师、魏振瀛老师、 张文老师、李贵连老师原谅,自己所成太少,有负你们的殷切期望。吴志攀兄、张守文兄,你们的厚爱应该得到特别的铭记。苏力兄,你作为人生的鼓励者、观点的 商榷者以及我引为自豪的老朋友,请接受我的敬意和祝福——既祝福你,更祝福我们的法学院!

曾经有人调侃地说,假如没有学生,大学教师这个职业就是完美的。这样的玩笑也多少透露出大学教师职业压力的一个来源。不过,压力之源又何尝不 是荣誉和幸福之源?请允许我说,北大法学院的学生们给了我最高的奖赏、最大的鼓励。多亏有了你们,自己才有如此丰富多彩的教师生涯,才会有桃李满天下的自 豪感。我愿意再说一次,“北京大学十佳教师”和“北大法学院十佳教师”的荣誉将是我人生中永久的美好回忆!

说到这里,同学们可以看出,今年法学院安排我作为教师代表发言,产生了一种特别的效果:我送别你们,你们也送别我。送人者亦复被人送,劳燕分 飞,天涯何处再相逢?好在世界已经变小,资讯传递迅捷,相见不难别才难。我期待着再相聚,愿心中的快乐与幸福以及事业的丰收与你们永远相伴!

谢谢大家!

2008年6月21日初稿 23日上午致辞后略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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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力:在许多感动之后——北大法学院2008年毕业欢送会致辞

无论你何种心情,这一天还是来了;居然来了;或,终于来了。

但我不打算太多关注校园,因为过去半年来扎了堆的意外!二月,冰雪冻住了南中国。三月,拉萨的浓烟;全球华人呐喊:“做人不能太CNN”。四月,埃菲尔铁塔下,金晶抱着火炬,那感动了整个中国的羸弱但坚强的身姿。然后是五月和六月,撕裂大地和河流、也撕裂亿万中国人肝肠的特大地震,以及那些背着生者走出死亡、背着死者走出瓦砾的,比你更年轻的中国军人……我们流了许多泪水,和中国一起;此刻的你,还会感动吗?这注定是你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年。情感大起大落,一场最生动的毕业教育;你更多理解了自己,理解了中国,理解了这个相当复杂,不只有温情,还有险恶、有时还很残忍的世界/自然界。银杏树叶日见浓厚的那个早上,在排队献血的长长队伍中,我看到了你,和你的选择。你的身影告诉我,你的成长;然后,学位帽的流苏一闪,你走进了这个刚刚举行了110周年校庆的大讲堂……

代表北大法学院,我欣慰地也真诚地祝贺你们毕业!

预言当下是危险的。但我还是想说,多少年后,2008年不仅是你,更可能是中国近代以来最具标志性的年份之一。不仅仅因为上述事件以及一个半月后的奥运,更因为你、我以及无数中国人在这一系列事件中的直觉、情感、思考和行动。一个利益和情感紧密交织的中国正在发生,穿越了生死于斯的村落、县乡甚或省市,也不再限于政界、商界或知识界人士。打湿中国的泪水,涌向汶川的志愿者和救灾物资,低垂的国旗和驻足的行人,以及舰、船、火车、汽车和工厂三分钟的悲鸣,重新锻造了我们每个人、这个国家以及每个个体与这个国家和世界的关系。我看到了共和国;我看到了共同体。

这当然有,却不仅仅是人性和善良;更不因为所谓的“普世价值”。否则,死难更多的缅甸风灾为什么没有激起你我同等强烈的悲痛?奥运火炬传递为什么在各国会有如此不同的经历?以及为什么,尽管华人抗议,还是有许多美国人不知道、也没打算知道卡弗里先生究竟说了些什么?至少今天,民生与福利,民主和宪政,仍然、并只能以民族国家为边界展开。如果一个国家的民众对利益共同体缺乏认同,对共同的基本利害缺乏感知,他们就还只是法律定义上的而不是自觉的公民;所谓民主就不无可能导致战乱和分裂——想想10多年来版图一次次被切割的南斯拉夫以及今年2月间自行宣布独立的科索沃!而所谓宪政不仅可能成为一个地理国家的政治闹剧,更会是那里民众日常的生活悲剧——想想几年来爆炸声持续不断的阿富汗和伊拉克!

说这些也许boring的话,不仅仅因为你我是法律人。精神洗礼或情感升华固然重要,仅此却不足以应对当今世界,甚至不足以有效展开你个人的未来生活。需要更有穿透力地思考、感受和理解社会,智慧地洞悉幽暗的人性,看到那些也许恰恰因为情感强烈、我们才有意无意拒绝看和思考的东西,并行动。

是的,我们愤怒于某些西方媒体对中国的偏见或成见,但那非常的愤怒也暴露了我们曾有过非常不切实际的期待,而这本身就是偏见。为什么如此期待别人对自己“全面”、“客观”甚至“正确”的评价?其中难道没有一点深刻的不自信,甚或自卑?而创造者会以行动和作品创设标准!当然应当批评CNN或BBC或德国《镜报》不理解甚至妖魔化中国,但怎么可能期待他们同你我一样、甚至比你我更理解这个国家?更别说热爱了。而你我又真的理解我们自己,或他们?卡弗里先生的刻薄言辞确有种族歧视的嫌疑,但不无可能,他试图以“很黄很暴力”的语言争夺收视率;如果这一猜测不错,那么你我有理由分享的情感反应,在一定意义上,是不是又有点“很傻很天真”?即使他真的仇视中国,那也正常——你怎么可能期待世界上每个人都对中国友好?正如不可能期待每个人对你真诚一样——除非你准备上当受骗!《让世界充满爱》是期盼,恰恰因为这个世界还没有,也许永远都不会充满爱。仅仅歌声,改变不了世界!

我们关心别人的看法,会努力沟通,必要时也将抗争。但看法,和爱情、友谊、信任乃至你未来的事业一样,不可强求;强求会使一切变质。中国和中国人的世界形象,说到底,要靠你我的长期努力。相信世界绝大多数人的善良和判断力,但首先自信:我们正在创造一个强大的、更是伟大的中国!

还回到汶川地震。灾难使我们血脉相连,但要清醒意识到,这种心心相印未必,甚至就不会持久。钱钢的《唐山大地震》曾有过生动描述;涂尔干的《社会劳动的分工》则有过理性分析。情感是来得快,可能去得也快;和灾难不一样。而一旦生活回归常规,斤斤计较、勾心斗角甚或贪婪卑下,也会如野草重新占领它的领地。灾难考验个体的选择,但它不改良人性,因此谭千秋老师安息了,而我们的一位校友“范跑跑”老师则闹出了很多动静;灾难也不是长效的道德保洁剂,否则诺亚方舟的大洪水或肆虐的黑死病早该把人类带进天国了!事实上,这次地震同样没能挡住某些罪恶的手伸向死者的财物。而我们如此动情,相当程度上应归功于发达的媒体,特别是电视。“触目惊心”,“触景生情”,人类更多是依赖图像感知世界和自我的生物。我们很容易震惊于如山的废墟、成片的特别是儿童和孩子的尸体,乃至废墟间小郎铮的一个敬礼就让多少人潸然泪下;否则,8.0级、特大地震、近10万人死亡和失踪,在我们心中几乎就是一些抽象的文字或数字。

不是苛求或批判,但也不是宽容,我只想暴露,你我在内,人类的一些弱点。永远不要低估这些至今没多少改变的人类弱点。

甚至,我想说,地震后的许多慷慨,尽管发自内心的善良,却不仅仅因为善良,至少部分地,因为我们的人民更富裕了,国家也更强大了。许多个人才可能成百上千、甚至上万的捐款,捐出的也不再是穿旧或退出街头风景的衣物;才有人能够自行驾车甚至“打的”千里迢迢去当志愿者。中国政府才可能一个多小时即启动了,并在几天内运送了,10多万军人武警进入灾区;震后一个月就制造和调运了上百万顶帐篷和十多万套活动房。是,富裕不等于善良,但极度贫困甚至会剥夺善良。一个强大的祖国不可能仅仅是情感的,她还必须拥有巨大的物质财富!其实,我们从来善良;但只是这一次,在整个世界面前,中华民族才得以展现令我们自身也震撼的强大的善良;而正是30年来的改革开放,为我们的人性在这一刻的饱满释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这还算一个毕业致辞吗?冷酷说教中还夹带了“政治不正确”!但替代公式化毕业致辞的并非只是“柔软地想起这个校园”。面对今天的中国和世界,我们必须超越昨天和自己;我们拥抱,却不止步于感性和温情!而且,我相信,无论如何,这都会是你心中最好的校园,留下了你的一段刻骨铭心;种种失意,哪怕是失望,时光打造,都会成为你回忆中的亲切。其实,记住这一点也就够了:贺岁之夜的广场上,这个大学的校长为你们,更为了你们,唱着“我一直有双隐形的翅膀,带我飞,给我希望……”

真的,我相信,即使流了许多泪水之后,今晚,“上元居”的散伙饭上,我仍会看见你盈盈的泪光!

2008年6月22日改定于北大法学院科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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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宣誓

人可以不信神,但不可以不相信神圣。
——周国平

程序正义是法律的一个重要特征,尤其是在法庭之上,程序的重要性更加明显:当你身处法庭之上,听到法警高喊“起立”,法官步入会场,法槌落下时,神圣敬畏的感觉会悠然而生,坦白的说,我至今对于我在西安市中院第一次目睹法庭审判的场景记忆犹新……这也难怪伯尔曼会写一本《法律与宗教》,法律就和宗教都强调一种仪式上的庄严感,使人产生敬畏之心,所以才有了那句最喜欢被法律人引用的名言:法律如果不被信仰,就等于形同虚设。

法庭宣誓(Oaths)又是法庭程序正义中的重要环节,这一点在老鹤的演讲中常常可以听到,老鹤会去回顾他在美国(好像是德州)目击法庭宣誓的情景,而每当讲到此处,老鹤总喜欢讲一个笑话:

法官:你能够保证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理吗?
证人:没问题,法官大人,我早就和真理结婚了。
法官:我更关心你什么时候和真理离婚。

而此时老鹤总喜欢讲香港在被租借期间关于宣誓的事儿,大致是说英国人很纳闷,中国人手按《圣经》上帝宣誓了为何还会在法庭上说法,经过人类学研究,发现中国人信祖宗,所以英国人就开始要求中国人抱着祖宗牌位宣誓,果然伪证率下降了。至于中国人现在拿什么宣誓……至少中国人现在不太信祖宗了……对着招财猫招财猫如何?

对于外国来说,宣誓是法庭程序一个神圣的部分,在宣誓的时候,所有人都不可以走动或者说话,宣誓者应该静立不动,直到带领宣誓的人念完誓词。按照老鹤的话说,宣誓者在这一刻感觉是在和上帝交流。当然了,对于不信基督教的人来说,也自然会有另外一套说辞。

对于基督教徒,手按的是《圣经》,誓词为: I swear by almighty God that the evidence I shall give shall be the truth, the whole truth and nothing but the truth;对于穆斯林,则是手按《可兰经》,将almighty God换成Allah;犹太教则是手按《旧约》,誓词与基督徒相同;对于不信教的人们来说,则是跟读下面一段誓词:I do solemnly, sincerely and truly declare and affirm that the evidence I shall give shall be the truth, the whole truth and nothing but the truth。其实就是把关于truth的一句话绕来绕去说一遍,至于摩门教和Quaker的宣誓,也都是大同小异,还是这些法言法语。

对于中国来说,有一个试点:证人宣誓席,左手按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文本,面对法庭庄严宣誓:以我的人格及良知担保,我将忠实履行法律规定的作证义务,保证如实陈述,毫无隐瞒。如违誓言,愿接受法律的处罚和道德的谴责。听上去还不错,但老鹤说:《宪法》是中国唯一没有执行力的法,还不如按一本《婚姻法》来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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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故事

读《法律的故事》,只是因为这本书是我们学校图书馆不多的几本法律书之一,但神奇的是,图书馆里面竟然有两个出版社的《法律的故事》,当然我都读过一遍了。这本书对法律的发展演变过程是婉婉道来,充满细节,也算法律书籍里面难得能够读得津津有味的书了,而第一章以蚂蚁层面来描述法律则是震撼无比,而后又推广及人类层面,从美索不达米亚的汉谟拉比法典到犹太法,再从希腊法到罗马法,推而广之,脉络清晰,尤其以罗马法与英格兰法这两章来得生动。

《法律的故事》这本书,被引用也是相当频繁,律师入门书籍《远见》里面就大量引用了英格兰法的那一章关于律师的内容,我也见过在万国的司法考试系列图书的序言里面也引用过该书的一段话。至于研究西方法制史的贺卫方先生,也听到过他引用该书的内容。

对于这种老外写的书,我总是关心里面有没有提到中国,如何评论中国,遗憾的是,本书对于中国法律的故事只字未提。不过想想也是,中国对于法律做出过什么贡献呢?有什么制度值得大书特书且保留至今?如果硬要说要有的话,也就是行政法里面的考试制度了,我们可以看到学者们抄抄说英国的考试制度源自中国,这的确没错,但这些学者们没有说的是,英国并没有完全学过去,有所改进:中国是通过考试选拔所有官员,而英国只是下层公务员通过考试产生,而上层比如内阁成员是通过任命产生,所以说,别太拿自己当回事儿。

以下摘抄了《法律的故事》里面最后的一段话:

法律的故事告诉我们,演变和改革要慢慢的,循序渐进的革新来产生。个人的愿望,某一个人的理论对于法律只会产生些微的影响,或者根本产生不了任何影响,因 为法律代表我们大家的理想和愿望。它必须依然保留几百年前的标准,有理智的普通人还会遵循他们祖先的习俗和传统,但更重要的是改造这个世界,使其更好地造 福后代。法律最偏爱的孩子就是正常的普通人。它还必须忠于那些已经被证实了的原则,因为它肩负的是人道主义的重担,我们决不能把人类犯下的许多错误归罪于 它,他给我法则,让我们去公正,合理地援引它,当我们没有做到时,非但不进行自我省悟,却转而指责它,但它始终缄默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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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笔记(一):法律人

虽然说我是法律半吊子,但这个BLOG里关于法律的内容实在是少的可怜,多半都是些杂谈的内容。所以,在这里,我痛下决心,半吊子也要有半吊子的样子,认认真真写一些关于法律的东东,算是记录一下攀爬法学阶梯的心路历程了。

已经有无数前辈向我忠告,说学习法律其中最复杂最头大的就是民法,博大精深,庞杂繁冗,并且告诉我说大陆的民法教科书都是一大抄, 梁慧星的书也不例外,所以建议我去拜读王泽鉴先生的著作。王泽鉴先生来自台湾,但他的著作却在大陆颇具影响,为大陆的诸多法律学人所赞扬。遂本人决定从王泽鉴先生的《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开始读起,系统学习下民法理论。

Here we go~本文先讨论点简单的问题,关于法律人,王泽鉴先生在开篇就告诉我们:

最近数年学习法律的人,常自称为“法律人”,带有几分骄傲!带有几分期许!然则,法律人与所谓的外行人(非法律人)究竟有何不同?在一个法律社会,法律人常自负地认为,大者能经国济世,小者能保障人权将正义带给平民。

听上去颇有范仲淹所说“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的风范,而法律人也往往也已精英自居,常常扳着指头算全世界的领导人或者精英里有多少多少都是学法律出身,同时还不忘数落一下天朝的“工程师代表大会”,搞得法律人好像救世主一般。而外行人谈起律师这类法律职业来也是一脸羡慕,好像学法律的个个都会成为“金领”一样。

而现实总是悲惨的,面对法律的光环,诸多大学纷纷设立法学院,法学一下成为就业困难的专业之一,司法考试的门槛让诸多法学毕业生对法律职业绕道而行,如同某人所说:“法学是几乎是最不好的专业,但也可能是最好的专业,牛者自牛。”因为本人以为法学是最好的专业,所以就知难而上,奔着法学院去了,刚好又有个法律硕士专业,专门为像我这样的半吊子设计,何乐而不为呢?

“法律人”绝对是一群特殊的人,以我现在的功力不可能讨论得下来,所以只能胡乱开这么个头,如何去描述这群人我不得而知,至于现在,我连法律人都算不上,你还能要求我做什么?

不过是《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第一页的内容,我就扯了这么多,完全和民法本身没有多少关系,姑且算是我的一些牢骚吧。以前我讨论像法律人一样思考像Alan Shore一样思考,想想其实都是虚的,只能做个参考而已,关键是要有自己的情绪又实用的思维模式,但又不能被这个模式所局限住,还要有跳出这种模式思考的能力,这都不是一朝一夕所能成就的。所以,书,还是要继续读的;路,迟早还是要行的。对于民法的学习,我大概知道门在哪里了,不至于翻烟囱或者窗子了,以后在这个BLOG里,慢慢谈我读这本书的收获了~(本文思路混乱,特此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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