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荣上讲(上)

前些日子卧凤先生写了一篇《不耻下问第二辑》。所谓不耻下问,即不以向职位比自己低、学问比自己差的人求学为耻辱。其中点名本人回答,那我自然也是推脱不过,但我也是有性情中人,不能以向职位比自己高、学问比自己好的人讲学为光荣,所以说,就有了这个题目,“不荣上讲”。(以上均属废话,可滤过不看)

以下我对于问题试着回答一下,如有不妥当的,还望见谅,毕竟本人才疏学浅。

1,见义勇为者杀人,法官将如何判断?

关于见义勇为,在法律上满足若干要求就叫做正当防卫,而对于杀人,则分了两种情况:1)“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后半段)。也就是说,见义勇为者杀掉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人,讲不会负刑事责任。2)如果见义勇为者杀掉的不是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是除此之外的犯罪者,若还属于正当防卫范围内,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条中段)。

法官将依照此来判断,我这里仅仅做了一个简单的说明,可能比较饶,但法律就是这么写的,而真实情况比这个要复杂得多,那就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篇幅就长了去了。

2, 俗语曰:“民不告,官不究!”此语不知法学如何解释?

这应该是民事诉讼中“不告不理”原则了,这一原则仅仅是对于民事领域而适用的,因为在刑事犯罪中,会侵犯国家利益,国家会主动追究刑事犯罪嫌疑人的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PS.这题很像是考试题,很喜欢问俗语在法律中的含义~

3,李敖欺骗大陆读者,公然以不全之集称之为“大全集”,此于台湾将以何法裁之?

李敖为台湾地区居民,而大陆出版则为大陆出版社的事务,台湾地区对于此并无管辖权。因为是台湾地区法律,所以具体依据法律不详。最多最多是大陆公民可以去起诉出版社欺诈,但这几乎也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4,西方法律如何保证其之陪审团制度的公正性?

对于陪审团制度使用最普遍的是在美国,在其发源地英国反而未能广泛使用。对于陪审团,其实我并未仔细研究中,但在阅读中,还是有些感悟的。首先,是陪审团的遴选,是有一群陪审团候选人,陪审团在其中产生,对于辩方律师和检察官,在审判开始前,都有若干次的机会,可以不以任何理由否决掉某个陪审员,因为认定其可能会对于案件做出不利于己方的判决。其次,对于陪审团,控辩双方都是严格要求与其保持距离,私下接触陪审员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甚至是一些重大案件中,陪审团会被完全隔离,在审判期间,不能读报或者看电视,为的是免受舆论影响,只能依据自己在法庭上获得的信息来做判断。再次,对于陪审员的身份,是保密的,在O.J辛普森的案件中,全程电视转播审批过程,但是对于陪审团却一个镜头也没有给,就是为了保护陪审员们的身份。

对于陪审团,总的来说是一个很奇妙的制度,唯独在美国广泛使用,并且持续至今。按照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的说法,陪审团制度让普通人也有机会参与到司法的过程中去,打破了某一阶层对于司法特权的垄断。 当一个普通人作为陪审团的一员时,难免会想到今后自己的命运也会由陪审团来确定,所以难免会对于案件谨慎负责。

如果想要了解陪审团,电影《12怒汉》是不容错过的。

先回答这么多,剩下的问题下次再回答,卧凤先生问的这些问题很多都是可以展开讨论的,甚至是一些延续了千年的争论,所以,先把上面这些回答了,当然我的回答还是相当片面甚至有些幼稚,只能算是抛砖引玉吧,曹鹏老师以及Pidog都会有比我更全面准确的看法,我这里不过是贻笑大方罢了,还望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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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Responses to “不荣上讲(上)”

  1. 卧凤先生 Says:

    只答了四个问题,遗憾!遗憾!

    [Reply]

    时雨 reply on 08月 17th, 2008:

    莫着急

    [Reply]

    卧凤先生 reply on 08月 17th, 2008:

    我求知若渴啊!

    [Reply]

    ddkk3000 reply on 08月 18th, 2008:

    我求鸡若渴啊,所以我百度之。

  2. 卧凤先生 Says:

    我所谓之“不耻下问”,非是“不以向职位比自己低、学问比自己差的人求学为耻辱”,乃是为了衬托出我之“敏而好学”的精神也。

    [Reply]

  3. 卧凤先生 Says:

    本欲与曹先生讨论,但却发现其之博客居然被停了!

    [Reply]

    cpblawg reply on 08月 17th, 2008:

    呵呵,赶巧了。一个月前的一篇文章今天被上海公安局要求撤下,否则就不给开通空间,刚好被您撞上了。
    我已经遵命撤下那篇文章,现在可以访问了。你的问题,我也在你那里回答了。

    [Reply]

  4. 卧凤先生 Says:

    Pidog也不能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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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ddkk3000 Says:

    其实并不用答这么明细,像我那样就差不多了,再多的,真想知道,卧凤先生搜索引擎就行了。

    [Reply]

    卧凤先生 reply on 08月 17th, 2008:

    “想让别人尊重自己,自己就要先尊重别人!”

    此句话食屎氏恐难以理解!

    [Reply]

    ddkk3000 reply on 08月 17th, 2008:

    奇怪的话,我确实对你突然摆出这样的话,感到难以理解。

    [Reply]

    ddkk3000 reply on 08月 17th, 2008:

    呵呵,当然如果你说我想如何的话,我希望你对我最好不要尊重,这样多舒服啊,不要拘谨嘛,也不要总是扯大道理。

  6. cpblawg Says:

    时雨总是那么谦虚好学,我一直都自愧不如。

    [Reply]

    时雨 reply on 08月 18th, 2008:

    过誉了

    [Reply]

  7. Yacca Says:

    同志们讨论勿起烽火~~~^^

    [Reply]

    卧凤先生 reply on 08月 18th, 2008:

    舆论界天下大乱,如何不好?

    [Reply]

    时雨 reply on 08月 18th, 2008:

    你这是唯恐天下不乱

    [Reply]

    ddkk3000 reply on 08月 18th, 2008:

    你们去烽火,我看着,嘿嘿。卧凤先生,我支持你啊。还是那句话,如果你给钱的话,我给你拉一大帮兄弟来支持你!当然,我就没时间帮忙了,我得数钱,噢,我爱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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